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风景区建设项目选址初审意见
2、办理单位:邛崃市风景旅游局风景区规划科
3、事项类型:承诺件
4、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6、是否进驻市政务大厅:否
7、办理单位电话:028-88770189
二、法定依据
1、国务院《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
2、《四川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管理法规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建设单位或个人向邛崃市风景旅游局风景区规划科提交申请材料
第二步:邛崃市风景旅游局风景区规划科进行实地考察;
第三步:邛崃市风景旅游局风景区规划科以书面形式提出天台山风景区建设项目选址初审意见;
第四步:申请报告经邛崃市风景旅游局风景区规划科初审同意后报建行政主管部门或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四、申请材料
1、计经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2、建设项目选址申请报告。包括建设项目(含农房建设和寺庙建设)的选址、布局和建筑(构筑物)的高度、造型、色调于景区和环境相协调,并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
